关于雅安一河道突然涨水导致7人遇难事件,胡锡进表现得非常激动,连续提出了四个问题:“河道为何会突然涨水?为什么游客会在涨水时出现在河道上?是否存在安全管理措施?河道的涨水是否属于不可预测情况?”
根据当地最新回应,胡锡进的问题有些多余。首先,涨水是由上游暴雨引起的,这是常识;其次,河岸上有“请勿涉水”的警示;第三,涨水情况确实难以预测,否则北京门头沟、河北涿州、吉林舒兰等地也不会发生灾情。
至于胡锡进的第二个问题,“为什么游客会在涨水时出现在河道上?”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问题,他主观臆断了事发场景,并暗示游客是因为涨水突然而至才进入河道。实际上,事实并非如此,他们最初就在河道上玩耍,然后遭遇了突然的涨水。前者可以称之为“寻衅滋事”,而后者则是“不幸的遭遇”。
关于游客们在河道上的原因,当地正在进行调查,很可能是游客们自行行动,进入了危险区域。这种上游突然涨水导致下游人员遇难的情况已经多次报道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中的“自担风险原则”(见第1176条),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体育活动时,如果受到其他参与者的行为损害,受害人无权要求其他参与者承担侵权责任,除非其他参与者有故意或重大过失。如果游客们是自愿行动,当地应该免除责任。
当然,胡锡进的激动并没有错,毕竟有七条人命丧生。但是,他提问中所蕴含的追责意图过于强烈,可能会误导人们。那些抱着侥幸心理的人迟早会付出代价,这次的代价确实非常惨重。让逝者安息,我们应该引以为戒!

尽管事发地并非旅游景点,但它仍然是当地居民生活的重要区域。这次灾难的发生,无疑给当地居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。同时,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: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,不能因为某个区域不是旅游景点就忽视其安全问题。
此外,这起事件也反映出我们在应对自然灾害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。我们需要加强自然灾害的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,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在面对自然灾害时,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